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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谈话通知书送达公告

日期:2026-05-29 14:17 来源: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

京建法罚(朝房)字[2023]第590351号

北京江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:

经查:你单位作为北京市朝阳区江南山水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,涉嫌挪用

专项维修资金,涉嫌违反了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。

本行政机关将依法对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进行调查,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(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南56号)105室配合执法人员开展询问调查工作。

1.营业执照

2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

3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

4.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

5.向购房人代收专项维修资金出具的收据、票据等原件及复印件;

6.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清册,应包括代收所对应的购房人户名(姓名或名

称)、房屋坐落及房号、联系电话、代收金额、每户代收后存入账户名及账号、针对每户向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缴存情况(含缴存日期等);说明应针对管理清册记载的信息进行总体情况和汇总数据说明。

7.银行出具的代收账户自代收之日起至今账户资金流水原件及复印件(户

名、账号、划入金额、划出金额、资金余额等)。

注: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,并加盖单位公章;两页以上材料还须加盖骑缝章;

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,本行政机关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以上《谈

话通知书》(京建法罚(朝房)字[2023]第590351号)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,经过三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

联系部门: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
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南56号

联系人:高泉、邢磊

联系电话:64180187

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

2026年5 月29 日